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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智杰机电科技有限公司PRECISION & CONNECTION

LED 用 YAG 与 TAG 荧光粉之间的区别

YAG 主要是 Y3Al5O12 : Ce 以及其变化衍生物(例如在Al内加入Ga)
TAG 主要是 Tb3Al5O12 : Ce 以及其变化衍生物

TAG 比较难做亮 YAG 容易一些
为了提供高亮度的TAG
于是有人在YAG内加一点Tb
例如 (Y2.999Tb0.001)Al5O12:Ce
有含 Tb 就说是 TAG

日亚专利写含Y Al之石榴石
也就是只要含Y 主体为Y Al石榴石就抵触他

如果你含Y
他可以说你是YAG的变化 YAG的衍生物 还是源于他的专利
例如(Y2.999Tb0.001)Al5O12:Ce
就是YAG做一点小改变

从另一角度来看 (Y2.999Tb0.001)Al5O12:Ce
是不是同时抵触 YAG 及 TAG 专利呢

使用YAG抵触YAG专利
使用TAG抵触TAG专利
使用含Y之TAG 却同时抵触 YAG 及 TAG 专利

另一方面
如果在YAG添加微量或少量的其他东西就可以说跟YAG不同
那么(Y2.99999Dy0.00001)Al5O12:Ce 就可算非YAG了
那专利就很容易破解了 但并非如此

含Y之TAG 无法与日亚之专利 完全分别
且同时抵触 YAG 及 TAG 专利

不含Y之的TAG 可以 TAG 是 Osram claim


TAG荧光粉不可含有Y
含有Y会被认定为YAG 或其衍生物
含有Y的荧光粉
只要用EDS 就可以测出其中的Y

TAG荧光粉
只要制成技术高 亮度绝对够
IS 测 TAG封装High Power 1W 3000 ~ 10000K 可以超过30lm以上
7000k 演色性可达87
且单一材料可以做到色温 2700K
smd side view 可以超过 1000 mcd

因为 TAG 不易做亮
TAG做的不亮
就在YAG中添加了一点点Tb
然后说是TAG
这不正确

使用TAG是为避日亚 以及出货 日 韩等地
含Y 的TAG可以说是同时侵犯Nichia 和Osram
选择TAG荧光粉 一定要注意有没含Y


通常荧光粉制造者,不会说出荧光粉成份
含Y的TAG,也许是加了一点点Tb的YAG
例如Y2.99Tb0.01Al5O12
然后就把这个荧光粉,说是TAG
或是说这样的荧光粉跟日亚不同,可以避开日亚

如果Y2.99Tb0.01Al5O12就是TAG,就和YAG不同,并且可以避开日亚
那么,只要在YAG里面加一点其他东西,例如 Eu,
形成Y2.99Eu0.01Al5O12,也就可以叫做EAG,就可以说和YAG不同
同理
Y2.99Mn0.01Al5O12,也就可以叫做MAG
Y2.99Fe0.01Al5O12,也就可以叫做FAG
那么
每个人都可以简单的破解日亚的专利

日亚专利写的很清楚  荧光粉是钇铝石榴石
钇就是Y
含Y的TAG 无法摆脱日亚
无法担保不侵犯日亚

一般使用TAG是为了避开日亚 出货日 韩等地
含有Y的TAG既然无法避开日亚
就失去使用的意义

另外
荧光粉的专利 要看是否真的有原创性 是否可以真正执行
例如 YAG TAG已经是日亚跟欧司朗的专利
日亚跟欧司朗之后
使用YAG 加蓝光或TAG加蓝光
即使拿到专利 没有原创性 也不能真正执行
如果有人提出白光专利或荧光粉专利
但是是 YAG 或TAG 那一定要注意是否可以真正执行

荧光粉的制程专利 通常不具任何意义
荧光粉成份专利才有意义
例如
某人发现成份Y3Al5O12:Ce Tb3Al5O12:Ce的化学物质可以发黄光可以做为黄光荧光粉
并申请了成份专利

后来的人即使用不同烧结温度或不同制程制造这个荧光粉
还是制造了发明人声明的东西
简单来说 那个成份以经被锁住
不管你用什么方法做
都侵犯他的专利

这是非常合理的
要不然,原发明人用1200度烧结荧光粉,我用1300度
发明人用CaCO3,我用CaO
就可以避开专利。
如果这样就能避开专利,取得专利就没意义了,
因为太容易避开。

制程专利没有太多实质执行意义,因为:
第一、荧光粉的制程类似,长久以来都用类似方法在制造荧光粉,如果用以前已经有的方法,并无特异性。例如荧光粉可用烧结法或溶胶凝胶法制造,长久以来就已经知道且在运用,你申请烧结法制程专利,他可以写溶胶凝胶法,你写1000度,他写1200度,但不论是烧结法或溶胶凝胶法等等,都是已知方法。制程专利通常强调某一方法比较好,并非使用自创之新方法,至于方法好与坏,除非产生极大性质差异,否则很难论断。真正制程专利,应具有独特步骤并可产生优异效果者。但当发现独特步骤可产生优异效果,大概不会有人要将他公诸于世 ( 因为制程专利难以执行,以及很容易避开 )。
第二、制程专利难以执行。你无法从外观看出荧光粉用怎样的制程制造出来,
更不可能到别人厂里看别人的制程,也就是难以知道别人是否用你的制程在制造。
第三制程专利太容易避开,你写1200度,他用1300,你用5小时,他用20小时,你烧结一次,他两次,等等。他可以说1300度比你好,20小时比你好,两次烧结比你好,他也可以申请专利,因为他的制程比习知方法好。

因此,我们通常不会申请制程专利。我们认为制程专利可以说无法执行,申请没有太大意义。荧光粉的制程,通常是申请成份专利时,摆在附属项。有些制程专利,是运用制程专利将成份或运用专利包含在里面,例如,申请某一荧光粉制程专利时,在附属项写:如申请范围第一项所制做之荧光粉与蓝光芯片组合制做之白光光源。这样的专利,必须看是否可以执行。例如如果是YAG或TAG或其他已拿到专利的荧光粉的白光专利,运用制程专利要把白光包含进来是无法执行的。换一种方式来说,如果有人以不同方法制做YAG或TAG然后申请到专利,在他的专利申请范围内写到:如申请范围第一项所制做之YAG荧光粉与蓝光芯片组合制做之白光光源。或:如申请范围第一项所制做之TAG荧光粉与蓝光芯片组合制做之白光光源,然后说拥有白光专利,实际上这样是无法执行,无法与日亚或欧司朗对抗的。运用荧光粉制程专利将成份或运用专利包含在里面,要看荧光粉是否是原创,新发明的。如果是YAG TAG制程专利包进白光,那白光专利就无法执行,因为日亚跟欧司朗早就发现、运用,如果是发明人发明的一种新荧光粉(没有人发现过的)的制程专利里面包进白光应用,那这样的专利,白光部份可以执行,因为没有人用这样的荧光粉做白光。

荧光粉的专利或白光专利宜仔细审阅。